编者按 2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指南,《意见》对于全方位推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的水平提升具有重大的现实与历史意义。为帮助企业深刻理解《意见》精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根,本刊从今日起特邀请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对《意见》进行解读,以供参考。
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是《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出台的目的。
危险化学品行业作为国家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系统性安全风险的挑战。自2010年起,我国化工产品总产值已居世界第一,2018年化工行业产能占全世界的40%,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化工大国。在当前的转型发展期,危化品行业既要应对工业社会原本系统中的已知风险、熟悉风险,也要应对后工业社会新建系统中的未知风险、陌生风险。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事故就暴露出危化品行业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存在。如河北张家口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暴露出地区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缺乏规划布局、项目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事故反映出标准条件不高的问题;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爆炸事故则暴露出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管控措施不力等问题。这些事故均表明必须强化源头治理,突出了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
在工业社会,危化品行业的系统风险可以受地理空间的约束;在后工业社会,风险可能不受地理空间约束。比如,盛华化工“11·28”重大爆燃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地点是在该企业厂区外的公共区域;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事发企业周边公司人员大量伤亡。
危化品因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而成为风险的载体。同时,现代化学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向着规模化、集约化、大型化方向发展,多种因素叠加,如果约束手段不足,很容易表现为由不稳定高能态向稳定低能态转移。而这种转移往往就伴随着生产安全事故。
在工业社会,依靠知识的增长可以消除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如采用行业规划、工业设计、技术开发、市场运行、政府管理、社会支持等手段,来消除危化品行业的风险。但是,在后工业社会,这种手段不再有效,不能从起初的维度做单纯的补充、修整和调配,而应该跳出来,从系统性风险变化的角度提出新的思路。对此,我们应该在几个方面形成共识。
一是要正确认识危化品行业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危化品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是由于社会发展带来的多维度安全风险,不是某个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孤立表现。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政府部门、公司机构、社会组织等多重力量科学引导、协同共治。
二是从各个维度系统性思考和实践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包括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贯穿整个系统的是危险化学品的能量——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可从空间、时间、责任、专业等维度管控住这些能量的无序释放。
三是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至少包含以下四方面:科学调整产业结构;精准制定标准规范;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开展动态安全风险排查。(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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