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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12月29日通报了2016年1-11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与司法机关联动的情况,并公布地方环保部门查处的示范性、典型性案例。
1-11月份案件数量在前五位的是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安徽。环保部表示,1-11月,案件较少的海南、青海、宁夏、天津、上海等地以及大气环境质量差的石家庄、安阳、焦作、邯郸、衡水等城市还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11月全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06件,罚款数额6382.9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379件;限产、停产案件1010件;移送行政拘留55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1件。
1-11月,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798件,罚款数额达75012.8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7413件,限产、停产案件4410件,移送行政拘留3274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25起。
田为勇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31%,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100%,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76%,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89%,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17%。
田为勇说,1-10月份案件数量为零的8个城市,11月份均开始有适用配套办法的案件,案件总数为43件。截止到11月底,全国所有地级城市均有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
当日,环保部还公布了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贵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倾倒废硫酸案、广西南宁“9·28”非法收集、处置废铅蓄电池案等典型案例的案情及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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