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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提供行业内“僵尸”企业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5-12-16    作者:ccia03

关于请提供行业内“尸”企业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财政部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对石化行业内“僵尸企业”情况摸底的通知要求,我会现对电石行业内“僵尸企业”的进行摸底调查,现请你们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提供以下情况:

一、企业总体情况

5年来企业的产能、产量、企业类型(分中央国资企业、地方国资企业、民营企业等)、职工人数、产值、利润水平、资产负债率等情况。

二、停产半停产企业情况

连续(2-5)年产能利用≤(20%-50%)企业的情况,具体指标同上。

三、连年亏损企业情况

连续(2-5)年毛利率≥(-10%-30%)企业的情况,具体指标同上。

四、资不抵债企业情况

连续(2-5年)资产负债率≥100%企业的情况,具体指标同上。

五、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相关政策建议。

请你单位抓紧时间,根据通知要求请将情况于1217日前反馈于我会。

联系人:蒋顺平 电话:010-84885707(传真)

邮箱: ccia03@126.com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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