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石工业协会文件
中电协发[2014]02号
协会关于收缴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会员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章程》和《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会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缴纳会费。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现已开始二〇一四年会费收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会费缴纳数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1、会员:2000元/年;
2、理事:5000元/年;
3、副理事长:20000元/年;
4、理事长:50000元/年。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在协会的最高任职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缴纳会费。除缴纳本年度会费外,还应补交所欠会费。
二、协会账户:
户 名: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六铺炕支行
账 号:0200022309014441683
各会员单位汇款后,请填写并传真2014年汇款回执(附件),协会秘书处确认收到款项后,即开具民政部统 一颁发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尽快邮寄给会员单位。
联系人:项婧 安玉平 联系电话:010-84885830。
附件:中国电石工业协会2014年会费汇款回执
附件: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2014年会费汇款回执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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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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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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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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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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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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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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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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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将银行汇款凭单附于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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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传真至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秘书处010——84885830;
2、款项汇出一个月未收到会费收据的单位请致电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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