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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电石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4-4-2


 

关于调查电石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通知

 

各电石企业: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要求,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制定《电石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国电石工业协会参与部分制定工作。本标准将规定电石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标准的制定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有效进行。为保证标准制定的相关数据合理可行,符合行业实际情况,请相关电石生产企业积极如实填报《电石企业环境情况调查表》,并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到技术部邮箱ccia04@126.com,4月25日前将纸质版调查表(盖章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电石工业协会技术部。

联系人:焦阳  

电  话:13911997440

传  真:010-84885830

附件一:《电石企业环保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关键词:调查  标准  制定  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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