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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网站近日正式发布了《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目前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此次征求意见至12月17日。
根据《意见》,到2017年底,石化和化学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比2012年下降18%,全行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8%、8%、10%和1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废水实现全部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3%以上,新增石化和化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意见》指出,石化和化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主要行业。2012年全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4.7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国工业能耗总量的18%;2011年全行业排放废水43.9亿吨,化学需氧量58.1万吨,二氧化硫231.1万吨,氨氮11.5万吨,氮氧化物98.3万吨,均位居工业部门前列。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推动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等11项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加强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完善石化和化学工业能效领跑者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合成氨、甲醇、烧碱、乙烯等产品的能效领跑者及其指标,制定石化和化学工业能效提升路线图计划,指导、督促石化和化工企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
《意见》除了要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都要安装脱硫设施外,还将全面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强对石化和化学工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信息来源:国家节能中心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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