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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危化品安全隐患须月报

日期:2014-3-21    来源:中国石化联合会网站


    中国电石网讯:近日,湖南省安监局部署在全省非煤矿山(含尾矿库)、烟花爆竹生产、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推行自查自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报制度。

  湖南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危化品等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报制度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

  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的基本标准、报表格式及内容、报送程序和统计分析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自查自改自报隐患的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记分制度。累积记分周期为一年,满分为12分,每年1月1日为起始日。对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查自改自报隐患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分类分项实行扣分处理。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经整改验收合格的,下年初方可重新恢复初始满分12分。

  建立了抽查核查和复查验收工作制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月报制度的落实、隐患整改以及下级安监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核查抽查。

  建立了群众和职工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发现和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重大隐患,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

  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自查自改自报隐患工作被扣分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分类采取限期改正、限期停产整顿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罚款、主流媒体通报、组织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并建立了严格的隐患月报抽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抽查、谁签字、谁负责。(编辑:cci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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