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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日期:2013-5-17 14:13:16

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近日,工信部印发《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力争推广、淘汰和节能改造电机及电机系统1亿千瓦,扩大高效电机市场份额,提高电机能效水平,实现全国工业用电节约1%(300亿度左右)。重点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推广高效电机。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等财政补贴政策,力争全年推广高效电机(风机、泵、压缩机)3000万千瓦;建设2-3个高效电机定转子冲片、绝缘材料等关键配套材料规模化生产示范工程;对电机生产企业进行贯标核查,推动企业转型生产高效电机产品。
淘汰低效电机。制订发布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将淘汰低效电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年内淘汰低效电机4000万千瓦;制订《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完善落后电机淘汰政策机制;指导列入国家节能低碳行动的万家企业尽快制定淘汰落后电机工作方案,明确淘汰时间。
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指导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企业制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案,明确能效提升目标及主要任务;引导企业采用变频调速、变极调速、相控调压及先进适用的匹配技术对风机、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推动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工业园区、大企业集团电机集群进行改造。全年实现电机系统节能改造3000万千瓦。
实施电机高效再制造。建设一批电机高效再制造示范工程。选择上海市等基础条件好的省(市)开展电机高效再制造试点,探索通过“以旧换再”及再制造企业“大宗用户定向回购”模式,建立废旧电机回收体系,力争年内高效再制造电机达到300万千瓦。
加快高效电机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筛选一批高效电机生产、设计、控制及系统匹配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发布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成果鉴定,组织开展应用示范;推动安全可靠的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等电力电子芯片及模块在电机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
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铜业协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电机能效提升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对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用电企业、电机企业等开展电机能效标准、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方案、电平衡测试等培训;加强与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合作;组织国内电机生产企业、机构参加全球电机能效峰会,发布中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与欧美等进行电机技术、标准和能效提升政策交流。

五部门发文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

近日,工信部联合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行业准入和生产许可管理,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要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把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作为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立即淘汰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并于2015年底前淘汰未通过环境保护核查、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生产能力。禁止将落后产能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
严格行业准入和生产许可管理。按照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相关准入要求,对现有企业逐一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告通过审查的企业名单。严格铅酸蓄电池生产许可管理。研究建立再生铅行业生产许可管理制度。
强化项目审批管理。加强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新、改、扩建项目备案管理,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铅污染超标区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改、扩建增加铅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在非重点区域内新、改、扩建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要符合区域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集聚园区应当开展规划环评,强化园区规划控制。
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加强双极性密封电池、超级电池、泡沫石墨电池等新型铅酸蓄电池的技术研发,推广卷绕式、胶体电解质铅酸蓄电池技术。采用内化成、无镉化、智能快速固化室、真空合膏、管式电极灌浆挤膏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对现有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开展铅酸蓄电池拉网式、冲孔式、连铸连轧式板栅制造工艺技术应用示范。加快废铅酸蓄电池规模化无害化再生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与应用。
强化环境保护核查和监管。开展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核查,并向社会公告通过核查的企业名单。建立健全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和信息管理体系。制定更加严格的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范企业环境行为。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要落实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的铅烟、铅尘、酸雾和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要逐步安装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网,逐月报告日常监测情况。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处置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制度。制定重金属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规范回收利用行为。依法规范个体商贩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和土法炼铅等行为。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鼓励生产企业通过其零售网络组织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支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和再生铅企业共建回收网络。加强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全过程的监管。支持规模化、规范化的铅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12-2015年,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对全国范围内的铅酸蓄电池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予以支持。加大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符合准入条件、排放达标的企业运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现有生产能力。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对利用废铅酸蓄电池生产再生铅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研究完善再生铅行业鼓励政策,加大税收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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