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石网讯:
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内蒙古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出台“硬举措”,决定不再审批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并推出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据了解,内蒙古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2017年,全区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左右。为此,内蒙古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等量或减量置换。临近京津冀地区的兴和县、商都县、多伦县、宁城县不再审批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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