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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节能减排投资额约2.37万亿元

日期:2012-8-23 11:10:24
十二五节能减排投资额约2.37万亿元
 
 
 
    8月21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01万吨、654万吨;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各减少10%,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9万吨、794万吨。
 

   《规划》提出,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耗增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先进节能标准的比例大幅提高,部分行业和大中型企业节能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其中,原油加工综合能耗要下降13%至86千克标准煤/吨;乙烯综合能耗下降29%至857千克标准煤/吨;合成氨综合能耗52%至1350千克标准煤/吨;烧碱(离子膜)综合能耗下降21%至330千克标准煤/吨。


   《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淘汰落后产能指标。其中,电石行业淘汰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计380万吨产能;焦炭淘汰4200万吨产能,关停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化纤行业淘汰2万吨/年及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湿法氨纶工艺生产线,二甲基酰胺溶剂法氨纶及腈纶工艺生产线,硝酸法腈纶常规纤维生产线等计59万吨;酒精业淘汰3万吨/年以下酒精生产线(废糖蜜制酒精除外)共计100万吨;柠檬酸淘汰2万吨/年及以下柠檬酸生产线共计4.75万吨落后产能。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推进工业重点行业节能。根据《规划》,原油开采行业要全面实施抽油机驱动电机节能改造,推广不加热集油技术和油田采出水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提高油田伴生气回收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建炼油项目发展炼化一体化。原油加工行业重点推广高效换热器并优化换热流程、优化中段回流取热比例、降低汽化率、塔顶循环回流换热等节能技术。  
     

    在提高化工能效水平方面:合成氨行业重点推广先进煤气化技术、节能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技术,实施综合节能改造。烧碱行业提高离子膜法烧碱比例,加快零极距、氧阴极等先进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纯碱行业重点推广蒸汽多级利用、变换气制碱、新型盐析结晶器及高效节能循环泵等节能技术。电石行业加快采用密闭式电石炉,全面推行电石炉炉气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新型电石生产技术研发和应用。


   《规划》要求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预防。以钢铁、水泥、氮肥、造纸、印染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重大、共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农业和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以汞、铬、铅等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在重点行业实施技术改造。示范和推广一批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产品),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及排放有毒有害废物的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氮肥行业推广稀氨水浓缩回收利用技术、尿素工艺冷凝液深度水解技术,加大生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农药行业推广清污分流和高浓度废水预处理技术。
 

    加强非电行业脱硫脱硝。石油炼制行业新建催化裂化装置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现有硫磺回收装置硫回收率达到99%。焦化行业炼焦炉荒煤气硫化氢脱除效率达到95%。


    推进大气中细颗粒污染物(PM2.5)治理。推广使用天然气、煤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大力削减石油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推动柴油车尿素加注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大节能改造工程力度。加强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合成氨、炼油、乙烯等行业企业能量梯级利用和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改造。能源行业实施煤矿低浓度瓦斯、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化工行业推行炭黑余热利用、硫酸生产低品位热能利用;。因地制宜推广醇醚燃料、生物柴油等车用替代燃料。


    初步测算,“十二五”时期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需投资约23660亿元,可形成节能能力3亿吨标准煤,新增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削减能力分别为420万吨、277万吨、40万吨、358万吨。

 

 

来源:中化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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