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山西实施五项措施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山西实施五项措施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日期:2012-6-18 9:18:42

山西实施五项措施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今年以来,山西省经信委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狠抓重大结构调整技改项目建设,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兼并重组力促产业升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省工业经济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1至4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累计完成增加值1952.8亿元人民币,增长11.3%,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 

  由于山西省工业经济资源主导型和外向型的特点,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能源原材料需求减少的影响,目前主要工业行业面临着订单不足、价格回调、利润下降、增幅回落等一系列困难,全省工业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呈现增幅持续放缓态势,稳增长任务十分艰巨。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山西省经信委汇聚全系统力量,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稳增长,全力扭转工业经济的下滑态势,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重大项目投产达效,强化投资对工业增长的拉动作用。以“项目落地年”为契机,按照储备、签约、落地、建设“四位一体”的要求,确定目标,按月考核,全程督促,跟踪服务,加快推进年初确定的1100个产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改项目,力争年底前494个项目建成投产达效,新增销售收入1000亿元,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狠抓地方产品销售,强化需求对工业增长的带动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省内产品的产需衔接,支持省内重大技改、重点基建、保障性住房、交通公用设施等建设项目在同等质量、同等价格、同等服务的条件下优先购买使用省内钢材、水泥、煤机设备、重载车辆等产品,开展特色产品促销活动,提高地方产品在省内的使用比重。

  三是狠抓煤电油运的协调调度,强化要素对工业运行的保障作用。支持省内重点用煤企业与煤炭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督促煤炭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应省内企业用煤,价格不高于省外长协户价格;省内新增焦煤产量要全部供给省内重点焦化企业,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不因缺煤而受到影响。加快新建电厂并网批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优势企业及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彻底消除拉闸限电现象。协调铁路部门统筹运力,保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输需求。

  四是狠抓企业减负工作,强化惠企政策对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逐项清理,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协调有关部门暂缓征收焦炭企业排污费、焦炭运销服务费,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至2012年底。落实省内企业用煤供需双方直接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直接结算的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狠抓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结构调整对工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推动焦化、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的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焦炉煤气、焦油加工等化产品深加工,着力培育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新材料、特色食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提高装备水平、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来源: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04746号-1

电子邮箱:ccia00@126.com 电 话:(010)84885707 ,848858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 4 区 16 号楼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