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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公布

日期:2012-2-28 9:31:48

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公布

 

经评审和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2年2月13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规[2012]74号),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等57个单位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产业布局、技术改造、重大专项及有关资金安排等方面对产业示范基地予以支持,加快推动省级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同时,各产业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两化”融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切实起到示范作用,成为带动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由大变强的重要载体。
   
  通知重申,对示范基地要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合格的予以确认,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称号并摘牌。


相关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规[2012]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经评审和公示,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北京大兴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等57个产业基地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黑龙江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加产业示范项目,所授予的产业示范基地名称为更名。

        二、产业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发展基础上,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及上报的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两化”融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切实起到示范作用。要在创建过程中不断顺应国际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新趋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完善产业配套和服务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使示范基地加快成为带动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由大变强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始终走在行业前列。
       
       三、充分发挥政策、资金、项目的引导和拉动作用,将产业示范基地的发展纳入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配套支持政策,在产业规划布局、技术改造、重大专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有关资金安排等方面,对产业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持。

        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扎实推进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加快推动省级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

        五、按照《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我部对产业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产业示范基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并摘牌。

        六、2012年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部署。

       请按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xls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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