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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2年会费的通知

日期:2012-10-24 16:32:30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文件
中电协发[2012]10号

关于交纳2012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第四届换届工作的各项工作。在此向全体会员单位致以谢意!根据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章程,为了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未交纳二〇一二年会费的单位请及时交纳会费。
会费标准:按2012年第四届会员大会通过,民政部备案的标准交纳。
 
1、会员:不低于2000元/年;
2、理事单位:不低于5000元/年;
3、副理事长单位:不低于20000元/年;
4、理事长单位:不低于50000元/年。
 
    请各单位按照在协会任职的最高职务交纳会费,未交纳2011年度会费的单位按2011年会费通知交纳会费(具体标准见协会网站2011年收交会费通知)。
 
    交纳时间:请于2012年底之前将会费汇至协会账户。
    户名: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六铺炕支行
    账  号:0200022309014441683
 
    各会员单位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据及时传真至协会,协会工作人员会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收据邮寄至贵单位。
    联系人:安玉平  项婧   电话:(010)84885830 
    传真:(010)84885830    8488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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