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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

日期:2012-10-24 11:01:57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

中科院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

(2012-2015年)的通知

 

发改东北[2012]2568号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并大连市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长春分院、各有关科研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制定了《中科院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2012-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科院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2012-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科学院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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