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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1年会费的通知

日期:2011-6-9 15:58:45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文件

中电协发[2011]03号

 
关于交纳2011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协会在为企业服务和促进行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对此,协会对广大会员表示由衷的感谢。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为会员提供更好地服务,以答谢广大会员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与厚爱。现将二〇一一年会费收缴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会费缴纳数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1.会员:企业2000元/年,非企业1000元/年;
    2.理事:企业3000元/年,非企业2000元/年;
    3.常务理事:企业5000元/年,非企业3000元/年;
    4.副理事长:企业8000元/年,非企业5000元/年;
    5.理事长:企业10000元/年。
 
    请各单位按照在协会的最高任职缴纳会费。除缴纳本年度会费外,还应补交所欠会费。
 
二、缴纳时间:请各会员单位于2011年6月15日之前将会费汇至协会指定账户。
 
三、协会账户:
    户  名: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开户行:工商行六铺炕分理处
    账  号:0200022309014441683
 
    各会员单位汇款后,请告知协会,以便协会及时准确开据、邮寄会费收据。联系人:项婧  联系电话:010-8488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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