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石工业协会文件
中电协发[2011]02号
关于开展“十一五”全国电石行业节能减排
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十一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石化联产发[2011]99号)的精神,表彰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协会决定,在全国电石及相关企业开展“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同时,将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给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请各单位按照《“十一五”全国电石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一)的要求,组织相关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材料
1、先进单位
(1)《“十一五”全国电石节能减排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二);
(2)先进单位经验介绍材料;
(3)2006-2010年未受到政府部门节能和环保处罚、完成了企业承担的“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颁布的强制性能耗标准的先进值、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当地下达的控制指标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2、优秀服务单位
(1)《“十一五”全国电石节能减排优秀服务单位推荐表》(见附件三);
(2)优秀服务单位经验、业绩介绍材料;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先进个人
《“十一五”全国电石节能减排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四)。
4、突出贡献奖候选人
(1)《“十一五”全国电石节能减排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五);
(2)候选人先进事迹介绍材料。
二、推荐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上述推荐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协会秘书处。
纸质版:上述推荐材料一式二份;
三、联系方式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秘书处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化工大厦718室
联 系 人:项 婧 联系电话:010-84885830
传 真:010-84885830 邮 编:100723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节能减排 先进 评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