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征求《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函”的函
各有关单位:
现将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征求《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意见稿》的函转载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参与,提供意见。
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
(征求意见稿)》等2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
管三函[201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社团组织,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27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93号),我们组织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等单位分别起草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2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现就上述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11年12月26日之前,将你单位对上述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及其理由说明填入《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寄送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并将其电子文档发到指定电子邮箱(shiqingsong2011@126.com)。
上述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标准征求意见表》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中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石青松,010-64250627转809。
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石青松,010-64250627转809(《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蒋顺平,010-84885707(《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