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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日期:2011-12-6 15:38:4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一、目录修订的必要性

 “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多种手段,强力推进节能减排。2010年与2005年相比,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9.1%,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4.2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2.45%,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扭转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大幅上升的势头。三是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四是推动了技术进步。五是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六是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纲要》同时明确了“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约束性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 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为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抓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尤为必要。一是发挥《目录》作为综合性产业政策的优势,引导信贷、土地等要素资源配置,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二是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需要,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三是顺应世界范围发展绿色产业的潮流,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有效破解“绿色壁垒”的主要途径,使我国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占据更加有利地位。

二、与上版主要区别

与2005年版相比。“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鼓励类)部分由42个条目调整为38个条目,其中删除14项,新增10项。一是删除了技术已经成熟并已广泛使用,没有必要继续鼓励推广,或已经涵盖在其他领域(如机械、电力、建材等行业)的条目,共11项。二是对原有条目中表述不准确,或涵盖内容过于宽泛、不具备操作性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如“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处理技术开发应用及成套设备制造”条目中,成套设备所指不明确,删除了“设备制造”内容。三是增加“十二五”期间急需攻克或解决的共性关键技术,以及社会关注热点领域的相关条目。如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涉及全社会各个方面,几乎涵盖了所有行业,因此多数内容在相关行业的技术装备产品的条目中予以体现。

三、目录调整原则

1、突出重点领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围绕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结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增量,突出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

2、强化示范带动。选择先进适用、应用范围广、节能减排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节能减排效果明显,能够为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提供技术支撑的内容,对相关条目进行调整。

3、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出战略性和前瞻性,鼓励节能减排科技创新,选择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纳入目录,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使之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

四、重点条目解读

1、鼓励类“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增加了“5、公路甩挂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解读:2010年,发展改革委与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印发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推进甩挂运输、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作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的重要内容。“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发展公路甩挂运输”。甩挂运输就是带有动力的机动车将随车拖带的承载装置,包括半挂车、全挂车甚至货车底盘上的货箱甩留在目的地后,在拖带其他装满货物的装置出发。甩挂运输集汽车列车运输与装卸甩挂作业技术于一体,是一种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在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优势非常显著。

2、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增加了“37、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解读:2010年,我委起草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3、鼓励类“十九、轻工”增加“21、高效节能电光源(高、低气压放电灯和固态照明产品)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固汞生产工艺应用;废旧灯管回收再利用。”

解读:高效节能电光源的推广使用对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鼓励荧光灯采用固汞生产工艺并进行废旧灯管回收再利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明确提出以半导体照明(LED)为代表的固态照明产品是继白炽灯、荧光灯之后照明光源的又一次革命,其技术发展迅速、应用领域广泛、产业带动性强、节能潜力大,被公认为最有发展前景的高效照明产品。

4、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3、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修改为“微咸水、苦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

解读:我国苦咸水资源分布较广,特别在甘肃、新疆、宁夏等干旱地区,饮用苦咸水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因此,增加苦咸水的开发利用内容。

5、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增加“33、削减和控制重金属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

解读:今年年初,国务院批准了环保部牵头编制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我委牵头编制的《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也已报国务院,考虑到两个规划已经或即将获批,为了提供更有力的技术保障,将“削减和控制重金属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列入鼓励类中。

6、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增加“4、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33号公告已将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落后轻工产品。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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