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41家企业须淘汰落后产能 9月底前关闭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8日公布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名单,共涉及企业2087家,其中有内蒙古自治区41家企业。这些企业的落后产能必须在9月底前关闭。
名单显示,这41家企业包括造纸企业11家、水泥9家、电石8家、炼铁8家、铁合金3家、焦炭1家、玻璃1家。
其中,8家炼铁企业全部在包头。在11家造纸企业中,我国第一家林纸结合、合资经营的现代化制浆造纸企业玖龙兴安浆纸(内蒙古)有限公司的5条生产线通报淘汰。
9日下午,玖龙兴安浆纸(内蒙古)有限公司企管部负责人陈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早在2004年之后,这些早期的设备就搁置不用了。今年6月份开始我们进行设备拆除,目前工信部所列设备基本拆除完毕,保证9月底前能够完全淘汰。”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而对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仍应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支持;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企业,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来源:内蒙经信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