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任务未完成 山西将问责政府责任人
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已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通知”。今年省监察厅将会同省环保厅负责对各市及有关部门污染减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政府责任人将被问责。
有关部门还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到2010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减排目标完不成或弄虚作假的,进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对相应市、县(市、区)主要领导给予严厉处分,并取消该地区各级、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优惠政策等。
来源:山西省经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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