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安徽省提出8项措施确保实现节能目标

安徽省提出8项措施确保实现节能目标

日期:2010-8-5 9:41:45

安徽省提出8项措施确保实现节能目标

 

    日前,安徽省节能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在省节能工作会议上就今年后几个月的节能工作提出了8项措施:

  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到“十一五”末,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重点耗能企业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确保落后产能在三季度前全部关停。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三是狠抓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重点实施475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对100户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是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测调度,实施节能预警调控。对安徽省全省年耗能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进行跟踪监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解决。

  五是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推进节能新机制。按照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开展节能技术推广示范点建设活动。

  六是深入开展节能全民行动,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七是积极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八是推进第一产业节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04746号-1

电子邮箱:ccia00@126.com 电 话:(010)84885707 ,848858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 4 区 16 号楼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