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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公布2009年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

日期:2010-6-25 9:03:22

国家发改委公布2009年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
评价考核结果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规定,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国务院审核同意,近期国家发改委公布了评价考核结果。
    2009年,全国有18个地区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10个地区为完成等级,1个地区为基本完成等级,2个地区为未完成等级。截至2009年底,有24个地区“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达到了时间进度要求,其中北京、天津已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还有7个地区没有达到时间进度要求,其中有2个地区完成进度低于60%。
    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区节能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明年,国家将开展各地区“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考核,严格问责,对完成任务好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追究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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