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信委制定严规企业能耗超标将执行惩罚性
为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完成,省经信委将从6月1日起,对全省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2009年和 2010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耗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审计,对超出能源(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将实行惩罚性电价。
此次专项监察审计采用省市联动的方式,历时1个月,省节能监察机构负责省“双百企业”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专项监察审计,各市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其余重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专项监察审计完成后,省经信委将会同物价、电力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对超能耗 (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
来源:山西经信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