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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积极采取措施,遏制能耗过快增长

日期:2010-5-10 8:52:46

宁夏积极采取措施,遏制能耗过快增长

      今年以来,随着经济企稳回升,高耗能行业开工率大幅提高,产销两旺,加之新建高载能项目的陆续投产,工业能耗快速反弹,1-3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770万吨标准煤,比去年同期增幅接近50%,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了8.7%,是自2008年以来首次由降转升。如果按照一季度的发展态势推算,我区总的能源消费量将高达4109万吨标煤,比计划目标的3515万吨标煤多594万吨,对完成全年和“十一五”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的总体目标极为不利。
      面对节能降耗的严峻形势,我区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以下9项措施,遏制能耗过快增长,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一是修订今年节能目标。以国家考核认定的我区2009年能耗下降6.04%为依据,建议将今年的节能目标由下降5.2%修订为下降4.36%,既保证完成“十一五”下降20%的目标,又有利于国家对我区的考核。二是加大节能目标责任制管理力度。继续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管理,分解下达2010年各市、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目标。由自治区统计局按月公布各市能耗情况,通报节能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政府督查办定期对各市、部门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没有完成进度目标的市、部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问责和通报。三是实施差别电价政策。针对铁合金、电石、碳化硅等主要高耗能行业能耗比重高、增长速度快的特点,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这些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四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规划高耗能产业布局,鼓励高耗能项目向工业园区搬迁改造,新建高耗能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实行集中布局,为推进循环经济创造条件。五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目录的产品产能组织提前淘汰关停,提前关闭80万吨水泥、45万千瓦发电、40万吨焦炭、11万吨炼铁、5.26万吨电石、3万吨铅、2.5万吨铁合金、3.9万吨味精等落后产能。对主动淘汰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目录的产能给予适当补偿,对转产“五优一新”产业或配套项目的给予项目核准、资金支持、土地征用等政策支持。六是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在冶金、建材、化工和电力等高载能行业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开发节能新技术以及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自治区要积极争取国家节能技改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金融部门要增加对节能领域的贷款数量。七是适时实施限产停产。依据季度能耗占总目标比例,分步骤,分程度,适时对部分高耗能行业实施限产、停产政策。全区电石年产量控制在244万吨以内,铁合金年产量控制在84万吨以内。八是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重点宣传成功经验、弘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案件、鞭挞不良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注重报道的深度和力度,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节能、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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