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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要求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日期:2010-1-27 9:21:29

山东省政府要求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尽快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引导和配置到优化存量、培植新的增长点上来,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

山东省政府指出,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市场引导和宏观调控,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分类指导和有保有压相结合,坚决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鼓励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坚持培植发展新兴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优质产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山东省政府要求,原则上不再批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行业单纯扩大产能项目,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对不符合国家和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未按规定要求履行审批和核准的项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金融机构不得提供土地和贷款,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严格防止各级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大产能项目。要进一步加大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力度,整合存量资源,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高端化、集中化和大型化。全面落实《山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水泥及散装水泥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要求,坚决完成淘汰立窑熟料产能任务。抓紧组织对钢铁、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落后产能、企业的调查摸底,制定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彻底关闭破坏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压缩淘汰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技术水平低的产能,为加快发展优势骨干企业拓展市场空间。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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