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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出台风电价格新政策

日期:2009-7-27 9:31:47

发改委出台风电价格新政策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将全国分为4类风能资源区,这4个区域的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据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将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将根据建设进程另行制定。该通知并未提及这四类风能资源区的划分和范围。
  《通知》规定,继续实行风电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
  《通知》同时要求,风力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风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风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
  据了解,2006年,我国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自2008年起,国家能源局把发展风电作为改善电源结构的重要任务之一,分别在内蒙古、甘肃、新疆、河北和江苏等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了6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塑料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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