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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直购电试点向灾区企业倾斜

日期:2009-4-14 8:19:26

四川直购电试点向灾区企业倾斜

 

从中国电力联合会获悉,今年四川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工作时,将向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6个地震重灾市(州)的重点工业企业予以倾斜,将灾后重建急需物资如水泥、板材、管道等生产企业纳入直购电试点。

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2009年度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直购电输电价格全省执行统一的输电价格标准:重灾区0.1353/千瓦时,非重灾区0.1603/千瓦时。直购电量应按规定交纳各项政府性基金,但不收取基本电费。据介绍,今年全省参加直购电试点的用户共55户,其中重灾区38户,非重灾区17户。

转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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