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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日期:2009-3-17 8:50:27

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一、总体改革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强调“要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保增长的强大动力”。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会议强调,关于今年的经济工作,中央已经作出全面部署,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落实。要坚持扩大内需为主和稳定外需相结合,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以拉动经济增长。要坚持保增长和调结构、增效益相统一,把保增长建立在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加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要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保增长的强大动力,抓住时机、掌握节奏、把握力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改革创新增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能力、增强解决我国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能力。要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把保增长、扩内需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进一步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国有企业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国资委日前发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以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交易。根据《指引》,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作为划入方或划出方。中央企业及子企业无偿划入企业国有产权,应符合国资委有关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要求,划转后企业管理层次原则上不超过3级。按照国资委2005年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所谓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遵循四项原则:一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二是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三是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划转双方协商一致。《指引》明确,国资委将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无偿划转事项进行审核,即:划转双方主体资格适格,被划转企业产权关系清晰;符合中央企业主业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划转所涉及各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相关风险防范和控制情况,划转协议规定内容齐备,无可能出现纠纷的条款。

  三、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商务部推动各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为全面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商务部日前发布《关于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包括六大内容:

  ——投资环境评价。在对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基础指标评价的基础上,加强对发展产业配套、提高政务水平、完善地方法规和配套政策、推进人居环境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评价。

  ——综合质量评价。全面掌握吸收外资总量及结构,对已吸收外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总体评估;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档案,对各企业的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运营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反映当地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从资金到位、吸纳就业、技术投入、管理升级、纳税等方面衡量外资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产业升级评价。对外资的产业投向进行有效评价与监管。加强对钢铁、水泥、电解铝、房地产等重点宏观调控行业的分析力度;关注高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研发中心、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吸收外资情况;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分析与引导。

  ——创新能力评价。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创新能力的评价,反映当地外商投资企业在研发人力资源、研发活动、设立科研机构、科技项目、信息化建设程度、新产品开发与生产、专利、技术改造及技术获取等方面情况,科学分析外商投资企业创新能力及技术溢出效应的现实状况,衡量外商投资企业对当地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

  ——资源节约与环保评价。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的监管,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等情况的统计;加大对外商投资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消耗型项目的监管力度。

  ——社会责任评价。倡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注重对企业在诚信经营、合法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评价与引导;加强企业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评价研究。

  四、文化体制改革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明年底完成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制。日前,新闻出版总署集中开展“十行百家”专题调研活动,查找影响和制约新闻出版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新闻出版总署提出在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上狠下功夫,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制任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开拓融资渠道,培育一批大型骨干出版传媒企业;通过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单位为主体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新闻出版传播渠道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是:2009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地方和高校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改制任务,2010年底前将全面完成中央各部门(单位)出版单位的转制任务;三年内完成经营性报刊出版单位转制任务;在三到五年内,培育出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出版传媒企业;三到五年内在全国形成六七家区域性出版物发行集团公司。

  五、地方改革

  持居住证满七年可申办上海户口。日前,上海市政府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允许持有居住证满7年的“外地人”,转为拥有上海户籍。《办法》第五条列出了居住证转户籍应当同时符合的五项条件:持有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该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该市缴纳所得税;在该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该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福建省推行流动人口暂住证“一证通”制度。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存在的多部门管理、协作不强等问题,福建在全省推行流动人口“一站式”管理,整合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各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协管员队伍,以社区为依托成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个窗口、一支队伍的“一站式”服务。自2009年2月起,福建省内的流动人口《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等证件内容将统一融入《暂住证》,成为流动人口享有劳动就业、生活居住、社会保障、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权益的唯一合法有效证件。持有《暂住证》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生活居住、社会保障、卫生保健、子女义务教育等11个方面,将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市民待遇”。

转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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