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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重组是企业自主行为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此不矛盾

日期:2009-3-5 13:45:26

兼并重组是企业自主行为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此不矛盾

 

    2009年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时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铁男、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朱宏任介绍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香港文汇报记者]大家现在有些争议,所有的产业规划都提出要兼并重组,已经出台的汽车和钢铁业的振兴规划都说要加快大公司的重组,资料中也提出“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这是否存在中小企业生存更加困难的问题?

   [朱宏任]解释一下兼并重组的有关问题。重点产业振兴规划中确实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产业的兼并重组。规划中的兼并重组重点强调的是“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产能、提高行业的集中度,继续推进优化产业的组织结构,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在这儿需要强调和特别说明的是,兼并重组是企业的自主行为,而政府是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加以规范和引导。  

   在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许多地方都提到了兼并重组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要深化垄断行业的改革,完善竞争性市场格局的形成。第二,通过企业行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加快区域布局的调整,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提高产业的集中度。

   第三,抓紧制订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严格规范企业改制、妥善解决富余人员的安置、企业资产的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的分配等问题,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四,鼓励引导企业之间通过市场机制运用资本手段进行联合、兼并重组,促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需要指出的是,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有活力的微观基础,支持各个行业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是规划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兼并重组并不矛盾。

 

转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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