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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调研摸底 多晶硅产业指导意见将抬高准入门槛

日期:2009-11-17 9:56:25

两部委调研摸底 多晶硅产业指导意见将抬高准入门槛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正在对多晶硅产业进行调研,一方面厘清国内多晶硅的真实产能,另一方面为行业制定更为细化的准入条件,并出台《多晶硅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官员在近期的一次会议上透露了上述信息。据了解,有关部门将在全国光伏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多晶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着手开展光伏产业发展战略及规划研究。

  据了解,此次两部门联合调研所得出的情况,将会成为指定多晶硅产业准入条件和形成《多晶硅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重要依据。

  工信部官员表示,为了落实38号文的政策,工信部后续将加强行业管理,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出台《指导意见》,对多晶硅产业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并研究制定行业准入条件,细化准入标准。

  据了解,准入标准将包括企业设立、布局、注册资本、环保要求、生产规模等内容,细化资源回收、能耗等指标,加强环保要求,确定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并将防止职业病、安全生产等纳入考量。根据38号文要求,从2011年开始逐步淘汰综合能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生产线。

  工信部表示,将同时推动技术进步,提高节能标准,鼓励企业降低成本,建立产业技术联盟。

  在38号文给出的新建多晶硅项目标准基础上,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对多晶硅行业的准入标准进一步提出了建议。新建项目的规模为年产3000吨以上,占地面积小于10公顷/千吨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70-80千瓦时/千克,还原尾气中的四氯化硅、氯化氢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和99%,综合电耗小于200千瓦时/千克。

 

转载:中国氯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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