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环保 >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的公告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的公告

日期:2009-1-5 13:51:03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08年 第67号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该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 2.2-93)废止。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大气环境 公告

 

转载:环境保护部网站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04746号-1

电子邮箱:ccia00@126.com 电 话:(010)84885707 ,848858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 4 区 16 号楼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