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闽赣粤对离子型稀土资源开采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闽赣粤对离子型稀土资源开采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日期:2008-9-27 9:25:13
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闽赣粤对离子型稀土资源
开采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稀土产品价格出现普遍持续下跌,为保护企业利益,江西等地的主要稀土企业联合“停产保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部分媒体认为导致上述价格持续下跌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利益驱动,乱采滥挖”以及地方政府的“监督不力,以罚代管”等。为弄清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南方稀土资源开采及使用现状,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及有关专家组成联合调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副司长熊必琳同志带队,于9月16日至21日赴福建、江西及广东三省对离子型稀土矿产资源开采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在福建、江西及广东省对离子型稀土主要矿产区实地考察了多处稀土开采矿山、稀土开发利用企业以及已关停矿山的生态修复等。重点查看了江西龙南县足洞稀土矿区原地浸矿现场、福建上杭县强制关停的非法开采稀土矿山和广东和平县已取缔非法开采矿山的生态修复情况;考察了长汀金龙稀土分离公司、江西广晟和利稀土公司的稀土分离技术改造及生产线建设情况,以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稀土贮氢材料和通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稀土荧光材料的开发应用情况等。所到之处均集中各省市相关部门、稀土企业代表召开稀土资源开采和开发利用情况座谈会,其中包括福建省的龙岩市、上杭县、武平县和长汀县;江西省的赣州市、龙南县、京南县、寻乌县、安远县、赣县、信丰县;广东省的河源、梅州、韶关、清远、肇庆、潮州、惠州及汕尾市。座谈会上调研组就各地稀土资源开发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等听取了相关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的汇报,并就稀土行业发展政策建议与各地代表认真交换了意见。

    通过此次调研,调研组对南方稀土产业发展情况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江西、广东和福建三省都是我国离子型稀土工业化生产主要省份,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均已初步形成了从矿山开采、分离、冶炼到加工应用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据统计,2007年江西全省稀土开采及加工共计实现销售收入约80亿元;广东省冶炼分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稀土氧化物出口金额达8450万美元。

    调研中还发现,对于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生产,我国从2007年起开始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2005年起就采取上收稀土矿山开采许可证等措施加强了矿山开采证的管理,商务部门也对稀土产品的出口配额进行严格控制。但随着这几年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国内外稀土产品市场的需求都在不断扩大,出现了稀土资源的开采限额、稀土产品生产指令性计划以及出口配额之间不能完全匹配的现象。因此在利益驱动下,各省份的粗放式开采,超量、无证开采现象仍时有发生,难以根除。对此地方各级政府也都采取了各类专项整治措施,联合检查、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对无证开采等乱采滥挖行为予以了坚决打击和取缔。广东省的管理体系相对薄弱,其境内的稀土矿产非法开采现象一度比较严重,但通过这些年的整治和规范,非法盗采稀土矿的行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稀土是关系到国防、军工、钢铁、石化、有色、高技术等多个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稀土产业的发展既有行业管理方面的问题,更需要跨领域、多部门的综合协调和宏观调控。通过此次调查研究,针对目前我国稀土产业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尽快研究相关政策建议及治理措施。充分考虑稀土产业的特殊战略地位和行业发展特点,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尽快发布稀土产业发展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稀土行业运行秩序,使我国稀土行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

 
转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04746号-1

电子邮箱:ccia00@126.com 电 话:(010)84885707 ,848858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 4 区 16 号楼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