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石工业协会 秘书长 李三文
一、全国电石行业的发展概况
1、基本情况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石油价格的持续攀升,近年来,国内电石法聚氯乙稀生产对电石的需求逐年上升。2005年我国PVC产量649.2万吨,采用电石法生产PVC的产量为402.5万吨,占全国PVC总产量的62%。2005年,全国共有电石生产企业440多家,产能约1700万吨,产量894万吨,国内消费量为885万吨,出口9.7万吨。2006年预计产量达1000万吨。
2、发展特点
纵观全国电石乙炔化工的现状及发展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资源本地化、生产区域化。受资源分布的影响,电石生产逐步向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集中,去年华北地区产量410万吨,占总量死亡46%,西北238万吨,占27%,西南130万吨,占近16%。
二是企业规模扩大化。1999年国家经贸委6号令下达后,电石行业企业产能规模大型化的趋势日益凸显,1999年以后新建电石炉中,变压器容量在10000KVA以上的电石炉就占到一半以上,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技术装备的提高,使电石行业经济运行的效益和质量得到明显的提升。
三是企业结构多元化。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电石企业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企业经过改制,资产重组,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有的企业与电力部门合作经营,形成电(力)—电(石)结构,有的煤矿企业从采煤、炼焦、发电、电石到PVC,形成煤(炭)—电(石)— 化(工)结构,目前已形成了国营、民营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合作生产经营、租赁经营、股份经营、独立经营等多种企业结构形式共赢的新局面。
四是产品结构多样化。近年来,许多企业逐步由单一的商品电石向下游产品深加工转变,形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环保生产,这样一种复合型的循环经济模式。
3、面临的困难
(1)电价猛涨,从6月30日抄见电量计算,每度涨价2.8分多。焦炭、白灰等原辅材料和运费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电石生产成本增加,生产企业亏本经营。(2)下游产品对电石的需求量和价格制约性强,由于电石供大于求,电石价格一直在低位运行。电石生产企业受到原辅材料涨价与产品降价的两面夹击,确实难以承受,无奈大部分企业只好停产等待时来运转。对山西来说还有两点,一是周边省区电价相对山西低,区域性竞争加大。二是山西煤炭工业的发展对其它产业形成一种遮避现象,特别对电石工业发展,片面地认为只是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忽视了其基本化工原料的作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也忽视了山西发展电石乙炔化工的比较优势。由于以上种种原因电石企业面临大洗牌的困境,甚至会波及下游产品的原料供应。在此呼吁我们的PVC企业,从长计议,帮助电石企业共渡难关。
4、存在的问题
(1)生产能力过剩,超过实际需求一倍。从全国来看,2005年底,国内电石生产能力已达1700万吨,是当年实际产量的两倍,国内消费885万吨,出口9.7万吨,设备开工率仅为52.6%,生产能力已远大于市场需求。据统计,目前各地在建和拟建的项目陆续投产,每年仍将净增100-150万吨的市场能力。按这一增长测算,2010年电石市场能力将超过2200万吨。届时,电石产能大大高于市场需求,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将导致巨大的经营风险。
(2)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从生产规模看,据2004年清理整顿工作中的统计,我国电石企业平均每家每年生产电石约2万吨;产量超过10万吨的企业仅6家,占电石市场企业总数的1.4%,5万吨以下的小型企业占了总数90%以上。从技术装备看,具有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的大型全密闭式矿热炉的生产能力只占总能力的5%左右;1—5万吨的内燃式矿热炉的生产能力约占65%;小于1万吨和敞开式电石炉的生产能力占30%左右。
(3)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电石是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每吨电石平均综合电耗约3450千瓦时。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含尘烟气,目前仍有部分企业装备简陋,排放失控,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4)行业发展缺乏统筹规划。当前电石行业的投资和建设带有很大盲目性。许多地区不考虑资源、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对来自各方面的投资不分规模大小和水平高低,大都采取鼓励、支持的态度。企业建成后又疏于管理,致使出现小企业数量过多、工艺技术水平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环境污染严重的低水平扩张状况。
二、山西电石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1、发展历程
山西电石乙炔化工发展是比较早的。第一台电石炉是1954年8月在太原电石厂建成投产的。 1963年太原化工厂建成3000吨/年的PVC生产线,1966年大同兴建2500吨/年氯丁橡胶,1971年在洪洞筹建山西维尼纶厂,10000吨/年聚乙烯醇生产装置,1987年在平定娘子关建成4000吨/年石灰氮项目。
山西是全国电石生产的主要省份之一,90年代占全国产量的1/4,是最大的省份。山西电石工业的发展某种程度上反映着全国电石工业的发展,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基本形成了以电石为原料的聚氯乙烯、聚乙烯醇、氯丁橡胶三大合成材料和石灰氮及双氮胺、硫脲等系列产品以及乙炔炭黑、1.4—丁二醇等化工产品体系。同时建造了以山西三维集团、山西合成橡胶集团、山西磊鑫化工集团、太化集团、山阴石星化工公司、榆社化工公司等为核心的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横向成群,纵向成链的山西电石乙炔化工产业集群,同时培育了一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技能的职工队伍,这为山西电石乙炔化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生产情况
2004年,我们对全省电石乙炔化工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比较详实的调查,初步统计全省现有电石生产企业119个,生产能力236万吨。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宏观调控下,经2005年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即5000KVA(含)以下和开放式电石炉进行淘汰关闭,2005年底全省电石生产企业共有71家,装机总容量138万KVA,生产能力250万吨/年,2005年全省生产电石104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6.8%。
目前在建项目18个,装机总容量37万KVA,能力68万吨,预计到今年底,全省电石产能将达到300万吨,占全国产能的17.6%。山西现有PVC生产企业6个,产能40万吨,2006年在建项目4个,设计能力60万吨,预计到今年底将形成总能力100万吨。
3、比较优势
(1)电力优势,电力紧张的形势现已基本结束,达到供需基本平衡;
(2)资源优势,煤炭资源,储量和开采量均居全国之首,且品种多,石灰资源丰富,且品位高;
(3)区域优势,山西地理位置具有承东接西之优势,我国电石企业基本发布在西部,PVC生产企业大都在东部,对原料的运进和产品的运出,都相对于西部便利且节省运输费用;
(4)技术优势,山西近年来培育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干部职工队伍,目前远走四川、贵州、内蒙、陕西等地进行技术服务。
上述之优势,为山西电石乙炔化工的发展提供了比较优利的条件。
4、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山西国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煤化工业为我省重点发展的四大新型支柱产业之一,电石乙炔化工是煤化工五条主要产业链之一。“十一五”期间,电石乙炔化工及深加工共完成投资109亿元,新增PVC生产能力200万吨、1.4-丁二醇10万吨、氯丁橡胶5万吨。
三、全国电石行业发展趋势及调整的目标
1、发展趋势
电石是重要的基本化工原料,被称之为化工“基石”,其下游产品链主要有:聚氯乙稀(PVC)、聚乙烯醇、氯丁橡胶、石灰氮、双氰胺、1,4-丁二醇、乙炔炭黑、硫脲、多菌灵、胍类产品和溶解乙炔等。近年来,国际油价持续上涨,乙烯氧氯化法生产PVC成本大幅上升,电石法生产PVC显示出相对的成本优势。预计在今后一段时期里,至少是“十一五”期间电石法仍是我国PVC的主要生产工艺,电石法生产PVC对电石的需求比重还有可能继续上升。原因至少有两个,“十一五”期间,我国聚氯乙稀生产仍以电石法为主导。基于:
(1)当前国际形势特别是中东地区石油输出国的局势,预计近年内石油仍将高价位运行。为煤化工及电石乙炔法生产PVC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2) 即使近期石油价格下跌,我们测算乙烯法和电石法生产PVC的平衡点在每桶45美元左右,即使国际石油价格从目前的70美元降到45美元,国内目前电石法生产PVC的改造也需一段时间,至少需半年左右。
2、调整目标
电石行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一是彻底关闭和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二是严格控制新上电石项目,通过三年努力,使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三是加强排放控制和污染治理,电石生产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环保要求;四是强化准入管理,发展大型、现代化的电石生产装置,优化行业结构,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
四、主要政策措施
今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提出六条政策措施:
1、强化电石行业的统筹规划。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电石项目必须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符合环保要求。电石行业发展规划要根据本地区资源、电力、交通、环境的承载能力统筹制定,合理调整布局。目的是扶持一批优势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产业结构。
2、严格电石行业的准入管理。国家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对新建和改扩建的电石项目,在进行投资管理、环境评价、土地供应、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审核时,要以《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严格把关。对现有电石生产企业,各级政府部门要引导和促进当地电石企业的联合重组,集中建设和经营,统筹建设排放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延长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大型PVC生产企业通过兼并改造的方式,在有资源优势的地区建立大型电石生产基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精神,国家发改委7月5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电石生产企业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在2006年10月31日以前将申报材料报国家发改委,根据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和复核,并以公告形式公布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名单。
3、坚决淘汰落后能力。根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电石行业清理整顿的各项要求,关闭和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并对必须淘汰的生产设备进行废毁处理,。
4、通过价格和税收等经济手段管理企业。一是对电石行业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针对不同规模、不同工艺装备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的具体措施。具体是对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用电加收0.05元/KW·h。二是省经委、省环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可能要研究调整排染费征收政策,加大排污处罚力度。三是加强许可证管理。具体要求是对淘汰类和不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的电石生产企业,质量监督部门不给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管部门不给发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不给发放排污许可证。
5、提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来管理企业。主要是有关部门要通过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来加强日常监管。环保、质量监督、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将《电石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相关条件,纳入了监督检查的范畴,定期监督检查。要取缔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设备;整改生产设备不能规范运行、工艺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指标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
6、通过信息引导和行业自律来引导企业发展。要求行业协会发挥对行业的指导、协调和自律作用,抓节能降耗,由单纯的数量扩展型转向数量、质量、效益并举、增强竞争能力。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尽管当前电石行业面临的困难是严峻的,但是我们坚信,只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审时度势,扬长避短,电石产业必将健康、快速、高效地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〇〇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