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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行业健康发展走可持继之路分析

日期:2009-6-18 9:22:44

煤化工行业健康发展走可持继之路分析

 

    原化工部副部长潘连生同志,长期关注我国煤化工产业的发展,注重研究煤化工健康发展的战略,并多次发表文章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针对前不久国家通过的《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他撰写了此文,解读了《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煤化工的方针、政策、结构调整等有关规定,并提出健康发展煤化工产业的建议。此文对于解决当前行业存在的只顾眼前利益、不计长远发展和盲目上马煤化工项目的问题,对于化工企业和投资机构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规划》精神,深刻反思煤化工产业发展正反两方面经验,具有重要指导性和参考价值。
     
    
    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通过中国政府网予以全文公布。《规划》中对我国煤化工产业的发展做出明确指示:“一些地区不顾资源、环境条件,不注重能源转换效率,盲目发展煤化工”;“坚持控制产能总量、淘汰落后工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以及能源化工结合、全周期能效评价的方针,坚决遏制煤化工盲目发展势头,积极引导煤化工行业健康发展”。《规划》对煤化工的发展方针、政策以及具体的结构调整做了明确的规定。笔者以为,《规划》是遏制煤化工盲目发展势头的良方,是煤化工走上健康发展的重要机遇。
   

    煤化工的盲目发展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超过总量,盲目发展。
   
   很多煤化工项目不顾市场的实际需求,对市场开拓或后加工应用寄于不切实际的过高市场期望,或寄希望于产品的出口(“两高一资”的产品国家限制出口),或对进口产品的优势估计不足等等,导致许多煤化工项目盲目发展,产能远远供大于求,许多企业的开工率严重不足,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各地呈高强度、高速度发展态势的煤化工项目,在相当程度上缺乏综合平衡,心中无数,盲目发展。盲目扩产,产能过剩是煤化工市场受冲击的根源,亦是多年来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集中暴露。不重视或不得力的产能总量控制的教训应该总结。
    2.超越阶段,盲目发展。
   
   近年来,我国为谋求煤基能源替代品的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些为替代能源战略的技术储备是很必要的),这是煤化工发展的亮点。但大量的新技术仍处于试验阶段,有的或需补充完善,有的尚需经过工业示范试验才能做出结论,尚未进入推广和商业应用阶段。然而为抢得发展先机,众多企业、投资机构等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掀起煤制油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规划产能达5000万吨/年以上;煤制烯烃的规划产能亦是惊人,几乎超过我国现有由石油制乙烯的总量(我国乙烯年产量约1000万吨,位居世界第二)。不知深浅、不顾风险,一味高速、高强发展,岂非盲目?虽中央三令五申,在示范工程完成并做出明确结论后才能确定如何发展,但仍有一些企业置国家政策于不顾,以各种形式开展前期工作,有的甚至开工建设。“先试验,后发展;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必须坚持。
   
   如此盲目发展,给国家带来多少损失?给今后结构调整增加多少困难?日后会日渐显现。以至于国务院严厉决定,要“坚决遏制煤化工盲目发展势头,积极引导煤化工行业健康发展”。
   
  《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煤化工的方针是“坚持控制产能总量、淘汰落后工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以及能源化工结合、全周期能效评价的方针,坚决遏制煤化工盲目发展势头,积极引导煤化工行业健康发展”。这一方针有利于煤化工的科学发展,需认真研究,切实贯彻落实。
    当前的问题是如何坚决贯彻《规划》。如能坚决贯彻,则标志着我国煤化工在正确总结过去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入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其实,对煤化工的过热、无序发展,业内人士早有觉察,亦不断提出不同看法。
   
   2006年7月7日,国家发改委为纠正一些地方不顾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承载能力,盲目规划、竞相建设煤化工项目的苗头,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将产生的负面影响,发出了《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350号),对煤化工的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存在问题、具体要求以及批准设限都做了明确界定。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年第80号)《煤炭产业政策》中规定,“在水资源充足、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适度发展煤化工,限制在煤炭调入区和水资源匮乏地区发展煤化工,禁止在环境容量不足地区发展煤化工”。国家适时出台这些重要的通知和政策,使煤化工的盲目发展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并未达到预期的目标。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未得到真正落实,过热、无序的发展态势并未完全得到遏制,甚至“逢煤必化”的态势愈演愈烈。
     
    以上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贯彻得不够,今天的国务院文件应更具权威性,能否真正落实,值得关注。2月19日《规划》通过以后,笔者注意到,似乎目前业界还缺乏坚决遏制煤化工盲目发展势头的态度和举措,不同利益的主体仍在博弈。更有甚者,又有许多大型煤化工项目投入建设。《规划》中明明写道“严格控制甲醇、烧碱、纯碱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难道这些投资主体真的视而不见吗?
   
   其实,3年前国家发改委的文件中已提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而今天国务院又再次提出“坚决遏制煤化工盲目发展势头,积极引导煤化工行业健康发展”,应该说,态度更加坚决。
    我国煤储量相对丰富,为科学合理、高效利用煤炭资源,发展煤化工是必要的。问题是发展什么,如何发展,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全局的利益是决策的基本依据。
    通过学习、思考,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
    1.坚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发展煤化工。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煤化工的发展,就是结合实际,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煤化工的正确思路和自觉行为,努力实施科学发展。
   
   面对当前煤化工发展的形势,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力求突破见成效。我们要有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发展煤化工的积极性引导到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煤化工发展的指示上来。
    2.坚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展煤化工。
   
   1992年党的十四大文件明确指出,我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党的十七大提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控制水平”。我国宏观控制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尚缺乏必要的约束、问责机制,国家计划往往控制不了某些盲目扩张行为。宏观控制的软弱已影响到煤化工发展的失衡。为遏制煤化工盲目发展的势头,加强煤化工发展的宏观控制实属必要。尤其是大型煤化工项目应经过严格评估后,再由国家批准。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投资的主体,企业应自觉、认真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导向,做市场的健康力量,为我国煤化工的健康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决不允许个别单位对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采用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对国家三令五申的禁令和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3.坚持有序、适度发展煤化工。
   
   对于煤化工的作用及其发展必须有一个比较全面的看法,既不应笼统否定,不可发展,又不能不加引导,任其发展。煤化工的发展是有条件的,应该经过认真具体的科学分析,择其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进行发展。
   
   我们要用战略眼光来指导煤化工的发展。要统筹考虑我国煤炭、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焦炉气等化石资源高效利用的方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石,积极发展具有相对优势和竞争力的煤化工产品领域,使我国形成石油化工与煤化工相结合了具有各自优势的产品格局,相辅相成,从而在整体上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科学合理的原料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企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
   
   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审视煤化工的发展,既要考虑煤化工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正面影响,也要考虑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煤化工产业规模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产业发展方向应与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相一致。在发展目标的量化上,要兼顾煤炭资源的保护与高效利用,发展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我国煤化工的发展,还要充分顾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

    4.坚持结构调整、总量控制,坚决遏制盲目发展势头。要主动抓住《规划》出台的机遇,旗帜鲜明地坚决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煤化工是资源密集型产业,在结构调整中要认真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不能就事论事,要从全局统筹的角度设法进行布局调整。原则上,凡缺煤或大量输入煤的地区(如东部地区、沿海地区)应主动、逐步退出直接以煤为原料进行后加工的煤化工领域,在富煤地区(如西部地区),只要储量丰富、煤质适用、用水能够落实以及其他资源、环境、生态条件允许,应该支持其对煤炭进行深加工,适度发展煤化工。宁可向缺煤地区运送煤化工产品,亦不运输大量煤炭,这样对国家有利,国家也应创造必要的物流条件。从全局看,这样做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带动西部发展,优化全国化学工业的布局。
   
   煤化工是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型产业,应采取最有利于节约资源、提高能效、降低污染、保护生态、提高效益的建设和运行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为此,要建设大型化、现代化、煤化一体化的煤化工基地,实施集约经营,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结构调整中,需要经过认真选择比较,支持那些整体素质好、综合实力强、有良好发展前景且社会依托条件较好的大型企业来发展煤化工。坚持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优化配置。把重要资源、紧缺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使生产要素向更有效的领域和企业转移。
   
   煤化工的结构调整是一篇对化学工业科学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大文章,值得下力气研究。要善于在结构调整中把握煤化工的发展机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规划》的实施细则,以利于贯彻执行。

 

摘录: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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